财经界
財經界
재경계
MONEY CHINA
2015年
11期
108-108,315
,共2页
招标%采购%法律%竞争性谈判
招標%採購%法律%競爭性談判
초표%채구%법률%경쟁성담판
在2002年实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中,竞争性谈判作为公开招标外的一种补充采购形式而被正式认可。在实践中,笔者发现:在某些采购领域,相比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更多的领域更能帮助采购人获得更合适的、便宜的标的。但由于法律原因,它仅作为一种补充公开招标的方式,并被禁锢在政府采购领域,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在2002年實行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中,競爭性談判作為公開招標外的一種補充採購形式而被正式認可。在實踐中,筆者髮現:在某些採購領域,相比招標採購方式,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在更多的領域更能幫助採購人穫得更閤適的、便宜的標的。但由于法律原因,它僅作為一種補充公開招標的方式,併被禁錮在政府採購領域,併沒有髮揮其真正的作用。
재2002년실행적《중국인민공화국정부채구법》(이하간칭:《채구법》)중,경쟁성담판작위공개초표외적일충보충채구형식이피정식인가。재실천중,필자발현:재모사채구영역,상비초표채구방식,경쟁성담판채구방식재경다적영역경능방조채구인획득경합괄적、편의적표적。단유우법률원인,타부작위일충보충공개초표적방식,병피금고재정부채구영역,병몰유발휘기진정적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