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法製與經濟(下半月)
법제여경제(하반월)
FaZhi Yu JingJi
2015年
3期
85-87
,共3页
民事诉讼%审前案件%分流机制
民事訴訟%審前案件%分流機製
민사소송%심전안건%분류궤제
审前案件分流机制是指在审判之前将刑事被告人移交社区处理,使其接受工作培训、教育等,如果改造成功,则可能会导致取消指控的一项制度。笔者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理解为题,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案件分流机制进行法律上的思考。
審前案件分流機製是指在審判之前將刑事被告人移交社區處理,使其接受工作培訓、教育等,如果改造成功,則可能會導緻取消指控的一項製度。筆者以對《民事訴訟法》第133條的理解為題,對我國民事訴訟審前案件分流機製進行法律上的思攷。
심전안건분류궤제시지재심판지전장형사피고인이교사구처리,사기접수공작배훈、교육등,여과개조성공,칙가능회도치취소지공적일항제도。필자이대《민사소송법》제133조적리해위제,대아국민사소송심전안건분류궤제진행법률상적사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