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成都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성도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15年
1期
78-84
,共7页
民国法律%文学%上海%租界%法治%权利%独立%自由
民國法律%文學%上海%租界%法治%權利%獨立%自由
민국법률%문학%상해%조계%법치%권리%독립%자유
从法律的角度思考文学,是基于文学专业自主性研究的内在呼唤,是学科专业与研究主体在文学与法律问主客位置与研讨中心的重新设置与追问.这要求文学研究者借助法律研究与回答文学领域的问题.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强“以法观文”的自觉意识,展开文学文本的法律批评;对处于现代生产机制中的文学,考察与分析在其创造、印刷、传播与阅读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关注法律为文学革新与发展提供的权利保障及其所遭侵犯产生的法律影响的分析;在晚清至民国政府的权力嬗替与转型中,现代国家法律框架的建构与文学“革命”的发生发展的关系;从整个国家机制的角度,将文学视为在充满创造性与交互性的人与人、人与社团、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关系及其种种对应中进行的活动的考察;个人权利的保护以及文学独立自由发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等,均值得深入研究.
從法律的角度思攷文學,是基于文學專業自主性研究的內在呼喚,是學科專業與研究主體在文學與法律問主客位置與研討中心的重新設置與追問.這要求文學研究者藉助法律研究與迴答文學領域的問題.至少應包括以下幾箇方麵:增彊“以法觀文”的自覺意識,展開文學文本的法律批評;對處于現代生產機製中的文學,攷察與分析在其創造、印刷、傳播與閱讀等一繫列過程中的法律行為;關註法律為文學革新與髮展提供的權利保障及其所遭侵犯產生的法律影響的分析;在晚清至民國政府的權力嬗替與轉型中,現代國傢法律框架的建構與文學“革命”的髮生髮展的關繫;從整箇國傢機製的角度,將文學視為在充滿創造性與交互性的人與人、人與社糰、人與社會、人與國傢之關繫及其種種對應中進行的活動的攷察;箇人權利的保護以及文學獨立自由髮展與法治國傢的關繫等,均值得深入研究.
종법률적각도사고문학,시기우문학전업자주성연구적내재호환,시학과전업여연구주체재문학여법률문주객위치여연토중심적중신설치여추문.저요구문학연구자차조법률연구여회답문학영역적문제.지소응포괄이하궤개방면:증강“이법관문”적자각의식,전개문학문본적법률비평;대처우현대생산궤제중적문학,고찰여분석재기창조、인쇄、전파여열독등일계렬과정중적법률행위;관주법률위문학혁신여발전제공적권리보장급기소조침범산생적법률영향적분석;재만청지민국정부적권력선체여전형중,현대국가법률광가적건구여문학“혁명”적발생발전적관계;종정개국가궤제적각도,장문학시위재충만창조성여교호성적인여인、인여사단、인여사회、인여국가지관계급기충충대응중진행적활동적고찰;개인권리적보호이급문학독립자유발전여법치국가적관계등,균치득심입연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