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企业家
中外企業傢
중외기업가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2015年
11期
5-5,7
,共2页
鼓励债权转让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民事立法的共同趋势。但是对于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约定而转让债权的效力,我国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分析各国的立法模式,建议仿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其作适当的修改。规定当事人关于债权不得让与的约定,不得抗善意第三人。但该约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完全有效。既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又体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
鼓勵債權轉讓是世界各國或地區民事立法的共同趨勢。但是對于債權人違反禁止讓與約定而轉讓債權的效力,我國法律未做明確規定。分析各國的立法模式,建議倣日本和我國檯灣地區立法,對其作適噹的脩改。規定噹事人關于債權不得讓與的約定,不得抗善意第三人。但該約定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完全有效。既尊重瞭噹事人的自由意思,又體現瞭保障交易安全的價值取嚮。
고려채권전양시세계각국혹지구민사입법적공동추세。단시대우채권인위반금지양여약정이전양채권적효력,아국법률미주명학규정。분석각국적입법모식,건의방일본화아국태만지구입법,대기작괄당적수개。규정당사인관우채권불득양여적약정,불득항선의제삼인。단해약정재채권인화채무인지간완전유효。기존중료당사인적자유의사,우체현료보장교역안전적개치취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