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11期
297-298
,共2页
传销犯罪%传销组织%传销活动
傳銷犯罪%傳銷組織%傳銷活動
전소범죄%전소조직%전소활동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对本罪在刑法上所属类型和性质,在学者之间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是针对传销犯罪行为即欺诈的传销行为所作出的专门性规定,排除了非欺诈性传销行为的犯罪性.因此,构成本罪的行为,不能再按《刑法》第192、266条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实施传销活动,既包括对其组织的组织行为,也包括在其组织内实施的实行行为.本文指出根据传销组织实行的五级三阶制的组织形式,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包括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这三类人员.
《刑法脩正案(七)》設置瞭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但對本罪在刑法上所屬類型和性質,在學者之間產生不同的認識和觀點.根據《刑法脩正案(七)》是針對傳銷犯罪行為即欺詐的傳銷行為所作齣的專門性規定,排除瞭非欺詐性傳銷行為的犯罪性.因此,構成本罪的行為,不能再按《刑法》第192、266條所規定的“集資詐騙罪”、“詐騙罪”定罪處罰.實施傳銷活動,既包括對其組織的組織行為,也包括在其組織內實施的實行行為.本文指齣根據傳銷組織實行的五級三階製的組織形式,本罪的犯罪主體應包括培訓員、代理員和代理商這三類人員.
《형법수정안(칠)》설치료조직、령도전소활동죄,단대본죄재형법상소속류형화성질,재학자지간산생불동적인식화관점.근거《형법수정안(칠)》시침대전소범죄행위즉기사적전소행위소작출적전문성규정,배제료비기사성전소행위적범죄성.인차,구성본죄적행위,불능재안《형법》제192、266조소규정적“집자사편죄”、“사편죄”정죄처벌.실시전소활동,기포괄대기조직적조직행위,야포괄재기조직내실시적실행행위.본문지출근거전소조직실행적오급삼계제적조직형식,본죄적범죄주체응포괄배훈원、대리원화대리상저삼류인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