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10期
274-274
,共1页
法律解释%必要性%法官
法律解釋%必要性%法官
법률해석%필요성%법관
法律解释应该被界定为,以法官为解释主体,围绕着法律条文和案件的客观事实,遵循一定的方法和规则,解释法律条文含义的工作。法律发展的有多久远,法律解释存在的就有多久远。随着法治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完成,但是建立完成并不意味着完美无缺,法律体系依然存在的许多问题亟待完善。而法律解释,就是完善法律体系的一剂良药。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也显现出来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律解釋應該被界定為,以法官為解釋主體,圍繞著法律條文和案件的客觀事實,遵循一定的方法和規則,解釋法律條文含義的工作。法律髮展的有多久遠,法律解釋存在的就有多久遠。隨著法治化的進程不斷加快,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繫已經建立完成,但是建立完成併不意味著完美無缺,法律體繫依然存在的許多問題亟待完善。而法律解釋,就是完善法律體繫的一劑良藥。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和變化,法律解釋在實踐中也顯現齣來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법률해석응해피계정위,이법관위해석주체,위요착법률조문화안건적객관사실,준순일정적방법화규칙,해석법률조문함의적공작。법률발전적유다구원,법률해석존재적취유다구원。수착법치화적진정불단가쾌,아국적사회주의법률체계이경건립완성,단시건립완성병불의미착완미무결,법률체계의연존재적허다문제극대완선。이법률해석,취시완선법률체계적일제량약。단시수착사회적불단발전화변화,법률해석재실천중야현현출래허다극대해결적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