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企业家
中外企業傢
중외기업가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2015年
6期
145-147
,共3页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债权人%利益保护
註冊資本%認繳登記製度%債權人%利益保護
주책자본%인격등기제도%채권인%이익보호
2014年,实施的新《公司法》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然而,如何在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下保护债权人利益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国缺乏信用制度,无法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其次,在公司注册时资本完全虚化,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严重威胁,需要构建债务担保系统。最后,在公司运营时,引入衡平居次制度,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只有构建起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配套的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014年,實施的新《公司法》在公司齣資問題上確立瞭註冊資本認繳登記製度。然而,如何在註冊資本認繳登記製度改革下保護債權人利益成為一箇備受關註的問題。首先,我國缺乏信用製度,無法保障債權人的知情權。其次,在公司註冊時資本完全虛化,債權人的債權受到嚴重威脅,需要構建債務擔保繫統。最後,在公司運營時,引入衡平居次製度,防止濫用公司法人人格。隻有構建起與註冊資本認繳登記製度配套的機製,纔能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2014년,실시적신《공사법》재공사출자문제상학립료주책자본인격등기제도。연이,여하재주책자본인격등기제도개혁하보호채권인이익성위일개비수관주적문제。수선,아국결핍신용제도,무법보장채권인적지정권。기차,재공사주책시자본완전허화,채권인적채권수도엄중위협,수요구건채무담보계통。최후,재공사운영시,인입형평거차제도,방지람용공사법인인격。지유구건기여주책자본인격등기제도배투적궤제,재능경호지보호채권인적이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