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7期
263-264
,共2页
著作权法%职务作品%意思自治
著作權法%職務作品%意思自治
저작권법%직무작품%의사자치
《著作权法》第16务规定了我国的职务作品制度,但是该条是特殊的经济背景下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该条已经不适应新的社会需求.本文认为该条规定违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和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精神,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被废除.
《著作權法》第16務規定瞭我國的職務作品製度,但是該條是特殊的經濟揹景下的產物,隨著社會髮展,該條已經不適應新的社會需求.本文認為該條規定違揹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作者權益的基本原則和民法尊重噹事人意思自治的精神,沒有存在的必要,應該被廢除.
《저작권법》제16무규정료아국적직무작품제도,단시해조시특수적경제배경하적산물,수착사회발전,해조이경불괄응신적사회수구.본문인위해조규정위배아국저작권법보호작자권익적기본원칙화민법존중당사인의사자치적정신,몰유존재적필요,응해피폐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