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商
상
BUSINESS
2015年
5期
204-204,185
,共2页
股东资格%继承%股权%章程另有规定
股東資格%繼承%股權%章程另有規定
고동자격%계승%고권%장정령유규정
《公司法》第75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并赋予公司章程作变通规定的权利,为股东资格继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原则性方案,虽填补了法律空白,但过于简单、缺乏操作性的条文导致现实中法律适用困难与分歧。本文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股东资格和股权认识混同、继承权与股东权益协调不佳、“章程另有规定”方案设计缺乏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理清了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资格与股权间的区别与关系,为章程的变通规定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在充分尊重有限责任公司自治与人合性的基础上促进公司个性化章程的制定,使公司各方利益得到均衡,形成合力,促进公司经济主体作用的发挥。
《公司法》第75條首次以法律形式確定瞭股東資格的可繼承性,併賦予公司章程作變通規定的權利,為股東資格繼承問題的解決提供瞭原則性方案,雖填補瞭法律空白,但過于簡單、缺乏操作性的條文導緻現實中法律適用睏難與分歧。本文針對實踐中存在的股東資格和股權認識混同、繼承權與股東權益協調不佳、“章程另有規定”方案設計缺乏可行性等問題進行分析,理清瞭資本認繳製下股東資格與股權間的區彆與關繫,為章程的變通規定提齣瞭可行性方案,在充分尊重有限責任公司自治與人閤性的基礎上促進公司箇性化章程的製定,使公司各方利益得到均衡,形成閤力,促進公司經濟主體作用的髮揮。
《공사법》제75조수차이법률형식학정료고동자격적가계승성,병부여공사장정작변통규정적권리,위고동자격계승문제적해결제공료원칙성방안,수전보료법률공백,단과우간단、결핍조작성적조문도치현실중법률괄용곤난여분기。본문침대실천중존재적고동자격화고권인식혼동、계승권여고동권익협조불가、“장정령유규정”방안설계결핍가행성등문제진행분석,리청료자본인격제하고동자격여고권간적구별여관계,위장정적변통규정제출료가행성방안,재충분존중유한책임공사자치여인합성적기출상촉진공사개성화장정적제정,사공사각방이익득도균형,형성합력,촉진공사경제주체작용적발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