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子
赤子
적자
CHI ZI
2015年
6期
218-219
,共2页
经营者%经营者集中%法律救济
經營者%經營者集中%法律救濟
경영자%경영자집중%법률구제
十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反垄断法》在其以“经营者集中”为主题的第四章对于企业并购的反垄断的申报与审查做出了规定。这个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市场上发生的所有企业并购,也包括在境外发生但对中国市场竞争具有限制性影响的企业并购活动,第四章主要包含了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两个阶段审查的程序、禁止的实质性要件、豁免的条件和救济措施等6个方面。主要浅析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与审查标准。
十屆全國人民大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反壟斷法》在其以“經營者集中”為主題的第四章對于企業併購的反壟斷的申報與審查做齣瞭規定。這箇規定適用于在中國市場上髮生的所有企業併購,也包括在境外髮生但對中國市場競爭具有限製性影響的企業併購活動,第四章主要包含瞭經營者集中的概唸、經營者集中的申報、兩箇階段審查的程序、禁止的實質性要件、豁免的條件和救濟措施等6箇方麵。主要淺析我國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與審查標準。
십계전국인민대표대회상무위원회제29차회의통과적《중화인민공화국반롱단법》(이하간칭《반롱단법》)우2008년8월1일기정식실시。《반롱단법》재기이“경영자집중”위주제적제사장대우기업병구적반롱단적신보여심사주출료규정。저개규정괄용우재중국시장상발생적소유기업병구,야포괄재경외발생단대중국시장경쟁구유한제성영향적기업병구활동,제사장주요포함료경영자집중적개념、경영자집중적신보、량개계단심사적정서、금지적실질성요건、활면적조건화구제조시등6개방면。주요천석아국경영자집중적신보표준여심사표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