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研究
農村金融研究
농촌금융연구
RURAL FINANCE RESEARCH
2015年
4期
69-71
,共3页
中小企业不动产数量少、规模小,很难取得其他企业的担保以及与大企业配套,从银行渠道融资非常困难。2007年3月《物权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有效资产作抵押担保,有利于缓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论文以福建省将乐县为例,分析近年来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情况及制约因素,并就加快推进动产融资业务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中小企業不動產數量少、規模小,很難取得其他企業的擔保以及與大企業配套,從銀行渠道融資非常睏難。2007年3月《物權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瞭應收賬款可以設立質權,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有效資產作牴押擔保,有利于緩解噹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論文以福建省將樂縣為例,分析近年來動產融資業務髮展情況及製約因素,併就加快推進動產融資業務提齣相應的對策建議。
중소기업불동산수량소、규모소,흔난취득기타기업적담보이급여대기업배투,종은행거도융자비상곤난。2007년3월《물권법》수차이법률형식명학료응수장관가이설립질권,위중소기업제공경다적유효자산작저압담보,유리우완해당전중소기업융자난문제。논문이복건성장악현위례,분석근년래동산융자업무발전정황급제약인소,병취가쾌추진동산융자업무제출상응적대책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