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12期
53-54
,共2页
公民监督%签收程序%法律责任
公民鑑督%籤收程序%法律責任
공민감독%첨수정서%법률책임
近年来,国家机关签收公民文书制度(下简称“签收制度”)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位,因而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存在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批评与建议、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在实践中屡遭践踏,难以落实.当前急需形成一套可操作的法定国家签收公民文书制度,让法律程序与公民监督落到实处.
近年來,國傢機關籤收公民文書製度(下簡稱“籤收製度”)在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繫中缺位,因而導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對于國傢機關存在的違法瀆職行為,有權批評與建議、申訴和控告的權利,在實踐中屢遭踐踏,難以落實.噹前急需形成一套可操作的法定國傢籤收公民文書製度,讓法律程序與公民鑑督落到實處.
근년래,국가궤관첨수공민문서제도(하간칭“첨수제도”)재아국적법율법규체계중결위,인이도치《중화인민공화국헌법》규정적공민대우국가궤관존재적위법독직행위,유권비평여건의、신소화공고적권리,재실천중루조천답,난이락실.당전급수형성일투가조작적법정국가첨수공민문서제도,양법률정서여공민감독락도실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