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
法製博覽
법제박람
legality Vision
2015年
15期
5-8
,共4页
信赖保护%信赖利益%公共利益%衡量
信賴保護%信賴利益%公共利益%衡量
신뢰보호%신뢰이익%공공이익%형량
酒店缺少消防通道,消防主管部门指令设置天桥,天桥建成后,城市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面对建设行为未获许可证,存续行为未消除影响的情况,笔者并未拘泥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本身,以是否引入信赖保护原则;能否进行信赖保护;如何进行利益平衡为递进层次展开分析。对是否引入的问题,笔者主张法律安定性需要不因不同行政行为有所区别;信赖保护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所有行政行为均应遵守;司法实践对信赖保护的趋势是稳健扩张;本案存在信赖继承,理应对先行为是否存在信赖保护进行审查。对是否保护的问题,笔者提出了违法状态不必然存在违法行为、信赖利益不简单等同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不当然大于信赖利益的观点,并根据本案行政相对人存在信赖基础、信赖表现、利益值得保护的情况,主张应予信赖保护。对如何平衡利益的问题,笔者主张对公共利益与信赖利益应同等对待,通过个案利益衡量,在收益最大,损失最小的情况下,对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信赖利益亦可进行存续保护。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可进行了二次利益衡量,对信赖保护利益的主体、事项、期限作出限制,通过方案的优化,尽力达成信赖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共存与和谐。
酒店缺少消防通道,消防主管部門指令設置天橋,天橋建成後,城市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麵對建設行為未穫許可證,存續行為未消除影響的情況,筆者併未拘泥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本身,以是否引入信賴保護原則;能否進行信賴保護;如何進行利益平衡為遞進層次展開分析。對是否引入的問題,筆者主張法律安定性需要不因不同行政行為有所區彆;信賴保護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所有行政行為均應遵守;司法實踐對信賴保護的趨勢是穩健擴張;本案存在信賴繼承,理應對先行為是否存在信賴保護進行審查。對是否保護的問題,筆者提齣瞭違法狀態不必然存在違法行為、信賴利益不簡單等同箇人利益、公共利益不噹然大于信賴利益的觀點,併根據本案行政相對人存在信賴基礎、信賴錶現、利益值得保護的情況,主張應予信賴保護。對如何平衡利益的問題,筆者主張對公共利益與信賴利益應同等對待,通過箇案利益衡量,在收益最大,損失最小的情況下,對可能損害公共利益的信賴利益亦可進行存續保護。併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可進行瞭二次利益衡量,對信賴保護利益的主體、事項、期限作齣限製,通過方案的優化,儘力達成信賴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共存與和諧。
주점결소소방통도,소방주관부문지령설치천교,천교건성후,성시집법부문책령한기탁제。면대건설행위미획허가증,존속행위미소제영향적정황,필자병미구니우피소구체행정행위본신,이시부인입신뢰보호원칙;능부진행신뢰보호;여하진행이익평형위체진층차전개분석。대시부인입적문제,필자주장법률안정성수요불인불동행정행위유소구별;신뢰보호시의법행정적기본요구,소유행정행위균응준수;사법실천대신뢰보호적추세시은건확장;본안존재신뢰계승,리응대선행위시부존재신뢰보호진행심사。대시부보호적문제,필자제출료위법상태불필연존재위법행위、신뢰이익불간단등동개인이익、공공이익불당연대우신뢰이익적관점,병근거본안행정상대인존재신뢰기출、신뢰표현、이익치득보호적정황,주장응여신뢰보호。대여하평형이익적문제,필자주장대공공이익여신뢰이익응동등대대,통과개안이익형량,재수익최대,손실최소적정황하,대가능손해공공이익적신뢰이익역가진행존속보호。병근거안건실제정황,가진행료이차이익형량,대신뢰보호이익적주체、사항、기한작출한제,통과방안적우화,진력체성신뢰이익여공공이익적공존여화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