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上半月)
法製與經濟(上半月)
법제여경제(상반월)
FaZhi Yu JingJi
2015年
5期
62-64
,共3页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权利、义务与责任不明晰,法律救济措施不明,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差等。而西方立法经验包括:亲权与未成年人监护的分离,国家在未成年人监护中起到托底和救济的作用,以及具有明确有效的监护救济机制。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应当体现在: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监护义务和责任的内容,明确规定国家在监护中的法律地位和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监护救济制度等方面。
我國未成年人鑑護製度存在的問題包括:權利、義務與責任不明晰,法律救濟措施不明,法律規範的可操作性較差等。而西方立法經驗包括:親權與未成年人鑑護的分離,國傢在未成年人鑑護中起到託底和救濟的作用,以及具有明確有效的鑑護救濟機製。我國相關製度的完善應噹體現在:明確規定未成年人鑑護義務和責任的內容,明確規定國傢在鑑護中的法律地位和明確規定未成年人鑑護救濟製度等方麵。
아국미성년인감호제도존재적문제포괄:권리、의무여책임불명석,법률구제조시불명,법률규범적가조작성교차등。이서방입법경험포괄:친권여미성년인감호적분리,국가재미성년인감호중기도탁저화구제적작용,이급구유명학유효적감호구제궤제。아국상관제도적완선응당체현재:명학규정미성년인감호의무화책임적내용,명학규정국가재감호중적법률지위화명학규정미성년인감호구제제도등방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