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
學校黨建與思想教育(高教版)
학교당건여사상교육(고교판)
XUEXIAO DANGJIAN YU SIXIANG JIAOYU(GAOJIAO BAN)
2015年
6期
79-81
,共3页
尚大鹏%徐晓明%张帅%刘蕙
尚大鵬%徐曉明%張帥%劉蕙
상대붕%서효명%장수%류혜
高校保卫组织%法律定位%执法权%职能定位
高校保衛組織%法律定位%執法權%職能定位
고교보위조직%법률정위%집법권%직능정위
改革开放推进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体制改革进程,也变革了高校保卫组织的公安性质和执法权限。我国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颁布和实施,逐步分离出高校公安派出机构和高校保卫组织,撤销了高校保卫组织执法权。改革后的高校保卫组织完全成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然而,因为缺乏具有针对性的高校安全法,高校保卫组织体制改革也不够彻底,而且执法权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安全形势的发展,所以我国高校保卫组织依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法律定位问题。笔者经过研究认为:高校保卫组织法律定位的实质是高校与政府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即职能的划定。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职能定位,高校保卫组织的法律定位应该淡出执法权而着眼于育人这一中心任务。
改革開放推進瞭“政企分開、政事分開”體製改革進程,也變革瞭高校保衛組織的公安性質和執法權限。我國通過一繫列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的頒佈和實施,逐步分離齣高校公安派齣機構和高校保衛組織,撤銷瞭高校保衛組織執法權。改革後的高校保衛組織完全成為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然而,因為缺乏具有針對性的高校安全法,高校保衛組織體製改革也不夠徹底,而且執法權缺失一定程度上影響瞭高校安全形勢的髮展,所以我國高校保衛組織依然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法律定位問題。筆者經過研究認為:高校保衛組織法律定位的實質是高校與政府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劃分,即職能的劃定。結閤我國高等教育立德樹人的職能定位,高校保衛組織的法律定位應該淡齣執法權而著眼于育人這一中心任務。
개혁개방추진료“정기분개、정사분개”체제개혁진정,야변혁료고교보위조직적공안성질화집법권한。아국통과일계렬법율법규、규장제도적반포화실시,축보분리출고교공안파출궤구화고교보위조직,철소료고교보위조직집법권。개혁후적고교보위조직완전성위학생안전교육화일상행정관리적직능부문。연이,인위결핍구유침대성적고교안전법,고교보위조직체제개혁야불구철저,이차집법권결실일정정도상영향료고교안전형세적발전,소이아국고교보위조직의연존재흔다극대해결적법률정위문제。필자경과연구인위:고교보위조직법률정위적실질시고교여정부지간권리여의무적화분,즉직능적화정。결합아국고등교육립덕수인적직능정위,고교보위조직적법률정위응해담출집법권이착안우육인저일중심임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