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17期
133-134
,共2页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序规范
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程序規範
중대행정결책%법치화%정서규범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是指通过程序立法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权的行使,但是在程序立法的过程中,存在着中央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缺失以及地方文件中调整范围不明确,概念不统一等问题;通过杭州市的两个案例来说明重大行政决策作出过程中还存在公众参与弱,专家咨询形式化等问题,应该通过立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前的确认程序,决策中的法定程序以及决策后的监督程序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法治化是指通過程序立法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權的行使,但是在程序立法的過程中,存在著中央統一的行政程序法的缺失以及地方文件中調整範圍不明確,概唸不統一等問題;通過杭州市的兩箇案例來說明重大行政決策作齣過程中還存在公衆參與弱,專傢咨詢形式化等問題,應該通過立法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前的確認程序,決策中的法定程序以及決策後的鑑督程序來保障重大行政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중대행정결책정서법치화시지통과정서입법래규범중대행정결책권적행사,단시재정서입법적과정중,존재착중앙통일적행정정서법적결실이급지방문건중조정범위불명학,개념불통일등문제;통과항주시적량개안례래설명중대행정결책작출과정중환존재공음삼여약,전가자순형식화등문제,응해통과입법완선중대행정결책전적학인정서,결책중적법정정서이급결책후적감독정서래보장중대행정결책적민주성화과학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