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中國人力資源開髮
중국인력자원개발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OF CHINA
2015年
11期
66-70
,共5页
技术要素%收入分配%知识产权
技術要素%收入分配%知識產權
기술요소%수입분배%지식산권
本文以我国66项关于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政策为基础,采用文本分析法,对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发现:从政策出台主体上看,地方政策数量占多数,中央政府和部委的政策数量较少;在地区分布上,中东部出台的政策数量占多数;关于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在“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情形下,完成人所占的比例以20-30%居多,在“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转化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情形下,用于奖励该项科技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的比例在5%-10%之间.与国外情况相比,我国的政策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技术转移收益分配中对个人的激励力度略显不足,因此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政策加以完善:加快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立法研究和实施进程;鼓励科技人员在科研机构和企业间自由流动和获得报酬;增加科技成果完成人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本文以我國66項關于技術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政策為基礎,採用文本分析法,對這些政策的主要內容、特點和不足進行瞭分析,髮現:從政策齣檯主體上看,地方政策數量佔多數,中央政府和部委的政策數量較少;在地區分佈上,中東部齣檯的政策數量佔多數;關于技術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比例,在“將職務科技成果提供給他人實施”的情形下,完成人所佔的比例以20-30%居多,在“將職務科技成果自行實施轉化或者與他人閤作實施轉化”的情形下,用于獎勵該項科技成果完成者和轉化實施者的比例在5%-10%之間.與國外情況相比,我國的政策缺乏彊有力的法律約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足,技術轉移收益分配中對箇人的激勵力度略顯不足,因此要在以下三箇方麵對政策加以完善:加快技術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立法研究和實施進程;鼓勵科技人員在科研機構和企業間自由流動和穫得報酬;增加科技成果完成人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본문이아국66항관우기술요소삼여수입분배적정책위기출,채용문본분석법,대저사정책적주요내용、특점화불족진행료분석,발현:종정책출태주체상간,지방정책수량점다수,중앙정부화부위적정책수량교소;재지구분포상,중동부출태적정책수량점다수;관우기술요소삼여수입분배적비례,재“장직무과기성과제공급타인실시”적정형하,완성인소점적비례이20-30%거다,재“장직무과기성과자행실시전화혹자여타인합작실시전화”적정형하,용우장려해항과기성과완성자화전화실시자적비례재5%-10%지간.여국외정황상비,아국적정책결핍강유력적법률약속,지식산권보호력도불족,기술전이수익분배중대개인적격려력도략현불족,인차요재이하삼개방면대정책가이완선:가쾌기술요소삼여수입분배적입법연구화실시진정;고려과기인원재과연궤구화기업간자유류동화획득보수;증가과기성과완성인재과기성과전화수익중적분배비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