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商
상
BUSINESS
2015年
24期
134-134
,共1页
对赌条款%融资公司%现金补偿
對賭條款%融資公司%現金補償
대도조관%융자공사%현금보상
对赌协议已经成为我国融资市场所广泛采用的风险防范工具,但是我国法律并未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特别是融资公司是否能作为现金补偿型对赌条款合同主体,理论界与学术界都是莫衷一是的态度。笔者以为目前否认这种对赌协议法律效力的做法是欠妥。本文将从案例入手,继而分析否认融资主体成为现金补偿型对赌协议合同主体的弊端,从而得出应当承认这类对赌条款的法律效力并予以法律限制的结论。
對賭協議已經成為我國融資市場所廣汎採用的風險防範工具,但是我國法律併未對其進行有效的規製。特彆是融資公司是否能作為現金補償型對賭條款閤同主體,理論界與學術界都是莫衷一是的態度。筆者以為目前否認這種對賭協議法律效力的做法是欠妥。本文將從案例入手,繼而分析否認融資主體成為現金補償型對賭協議閤同主體的弊耑,從而得齣應噹承認這類對賭條款的法律效力併予以法律限製的結論。
대도협의이경성위아국융자시장소엄범채용적풍험방범공구,단시아국법률병미대기진행유효적규제。특별시융자공사시부능작위현금보상형대도조관합동주체,이론계여학술계도시막충일시적태도。필자이위목전부인저충대도협의법률효력적주법시흠타。본문장종안례입수,계이분석부인융자주체성위현금보상형대도협의합동주체적폐단,종이득출응당승인저류대도조관적법률효력병여이법률한제적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