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23期
77-78
,共2页
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著作權%侵權%精神損害%賠償
저작권%침권%정신손해%배상
著作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其存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以法国为代表的众多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所采纳,并作为保护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而我国对于著作侵权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立法至今规定空白,无从满足司法实践的要求.为此,本文认为在我国著作侵权领域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因素尤为重要.
著作侵權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製度以其存在的科學性和閤理性,為以法國為代錶的衆多大陸法繫國傢以及俄囉斯聯邦共和國所採納,併作為保護著作權人的一項重要製度在立法上予以明確.而我國對于著作侵權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立法至今規定空白,無從滿足司法實踐的要求.為此,本文認為在我國著作侵權領域引入精神損害賠償製度、完善精神損害賠償額的確定因素尤為重要.
저작침권괄용정신손해배상제도이기존재적과학성화합이성,위이법국위대표적음다대륙법계국가이급아라사련방공화국소채납,병작위보호저작권인적일항중요제도재입법상여이명학.이아국대우저작침권시부괄용정신손해배상,입법지금규정공백,무종만족사법실천적요구.위차,본문인위재아국저작침권영역인입정신손해배상제도、완선정신손해배상액적학정인소우위중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