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论坛
江淮論罈
강회론단
Jiang Huai Tribune
2008年
2期
~
,共null页
公证 赔偿 过错
公證 賠償 過錯
공증 배상 과착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中关于公证赔偿法律责任的首次明确规定,困扰多年来公证司法实践的公证赔偿问题终于有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公证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尤其对决定公证赔偿的归责原则——过错问题的不同理解,使得公证赔偿的司法实践仍然面临着一些有待明确的问题。本文从民法相关原理出发,结合公证实务与司法实践,探讨公证赔偿责任中过错的内涵与具体判断标准,以期对公证相关司法实践有所帮助和启迪。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以下簡稱《公證法》)中關于公證賠償法律責任的首次明確規定,睏擾多年來公證司法實踐的公證賠償問題終于有瞭法律依據。但由于《公證法》的規定過于原則和籠統,尤其對決定公證賠償的歸責原則——過錯問題的不同理解,使得公證賠償的司法實踐仍然麵臨著一些有待明確的問題。本文從民法相關原理齣髮,結閤公證實務與司法實踐,探討公證賠償責任中過錯的內涵與具體判斷標準,以期對公證相關司法實踐有所幫助和啟迪。
수착《중화인민공화국공증법》(이하간칭《공증법》)중관우공증배상법률책임적수차명학규정,곤우다년래공증사법실천적공증배상문제종우유료법률의거。단유우《공증법》적규정과우원칙화롱통,우기대결정공증배상적귀책원칙——과착문제적불동리해,사득공증배상적사법실천잉연면림착일사유대명학적문제。본문종민법상관원리출발,결합공증실무여사법실천,탐토공증배상책임중과착적내함여구체판단표준,이기대공증상관사법실천유소방조화계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