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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학습여탐색
Study & Exploration
2006年
4期
202~204
,共null页
社会性规制 法经济学 听证 立法 法规
社會性規製 法經濟學 聽證 立法 法規
사회성규제 법경제학 은증 입법 법규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政府必须加强社会性规制职能.立法程序决定了法规的性质和内容,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立法听证制度.立法规制的对象不应仅限于微观主体,也需要加强对规制者的规制.针对我国规制现状应当进一步细化有关国民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规则,使执法行为规范化和制度化,并且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性规制体系.
為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政府必鬚加彊社會性規製職能.立法程序決定瞭法規的性質和內容,因此必鬚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立法聽證製度.立法規製的對象不應僅限于微觀主體,也需要加彊對規製者的規製.針對我國規製現狀應噹進一步細化有關國民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規則,使執法行為規範化和製度化,併且加大農村的執法力度,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社會性規製體繫.
위괄응구건화해사회적수요,정부필수가강사회성규제직능.입법정서결정료법규적성질화내용,인차필수건립화완선아국적입법은증제도.입법규제적대상불응부한우미관주체,야수요가강대규제자적규제.침대아국규제현상응당진일보세화유관국민건강화안전적법률규칙,사집법행위규범화화제도화,병차가대농촌적집법력도,건립기성향통일적사회성규제체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