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科学
河南社會科學
하남사회과학
Henan Social Sciences
2005年
S1期
~
,共null页
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罪 立法完善 责任倒置
刑訊逼供 刑訊逼供罪 立法完善 責任倒置
형신핍공 형신핍공죄 입법완선 책임도치
刑讯逼供是任何文明社会都应该坚决抛弃和禁止的侦查手段,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对刑讯逼供行为进行了规制,但立法不足之处也很突出,表现在:主体范围过窄、立案标准过高、刑罚结构不合理。为了从刑法角度有效遏制刑讯逼供行为,我们应该科学界定该罪内涵,合理配置其刑罚,并在举证上实行责任倒置。
刑訊逼供是任何文明社會都應該堅決拋棄和禁止的偵查手段,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對刑訊逼供行為進行瞭規製,但立法不足之處也很突齣,錶現在:主體範圍過窄、立案標準過高、刑罰結構不閤理。為瞭從刑法角度有效遏製刑訊逼供行為,我們應該科學界定該罪內涵,閤理配置其刑罰,併在舉證上實行責任倒置。
형신핍공시임하문명사회도응해견결포기화금지적정사수단,아국형법제이백사십칠조대형신핍공행위진행료규제,단입법불족지처야흔돌출,표현재:주체범위과착、입안표준과고、형벌결구불합리。위료종형법각도유효알제형신핍공행위,아문응해과학계정해죄내함,합리배치기형벌,병재거증상실행책임도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