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엄서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2011年
S1期
82~84
,共null页
转化型抢劫;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刑法基本原则;刑法解释
轉化型搶劫;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刑法基本原則;刑法解釋
전화형창겁;상대형사책임년령;형법기본원칙;형법해석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我国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由于我国《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之立法术语不精确以及"两高"司法解释不统一而导致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之主体在刑法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均存有颇多争议。基于转化型抢劫和普通抢劫罪的罪质相同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的基本精神之考量,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该成为转化型抢劫罪之主体。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在我國屬于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人,由于我國《刑法》第269條轉化型搶劫罪之立法術語不精確以及"兩高"司法解釋不統一而導緻對于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人能否成為轉化型搶劫罪之主體在刑法理論界以及司法實務界均存有頗多爭議。基于轉化型搶劫和普通搶劫罪的罪質相同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則和刑法解釋的基本精神之攷量,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人應該成為轉化型搶劫罪之主體。
이만14주세불만16주세적인재아국속우상대형사책임년령인,유우아국《형법》제269조전화형창겁죄지입법술어불정학이급"량고"사법해석불통일이도치대우상대형사책임년령인능부성위전화형창겁죄지주체재형법이론계이급사법실무계균존유파다쟁의。기우전화형창겁화보통창겁죄적죄질상동이급형법적기본원칙화형법해석적기본정신지고량,상대형사책임년령인응해성위전화형창겁죄지주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