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
中國社會科學
중국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7年
2期
117~132
,共null页
李桂茂;邹建章;张国吉
李桂茂;鄒建章;張國吉
리계무;추건장;장국길
检察机关;监督主体;法律监督权;监督权力;法律关系;改革与完善;法律监督制度;法律地位;检察院;刑事诉讼法
檢察機關;鑑督主體;法律鑑督權;鑑督權力;法律關繫;改革與完善;法律鑑督製度;法律地位;檢察院;刑事訴訟法
검찰궤관;감독주체;법률감독권;감독권력;법률관계;개혁여완선;법률감독제도;법률지위;검찰원;형사소송법
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在监督法律关系中,存在着特定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监督者——检察机关、被监督者——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其客体则是被监督者的权力行为。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是监督者的权力(不是权利)和被监督者的义务。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如果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发生了逐步升级而最终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冲突,则应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裁决。现有的法律监督理论和立法实际上已经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法律监督立法依附于三大诉讼法的状况必须改变,改革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制度的必由之路是法律监督制度的法典化
法律鑑督是我國社會主義法製建設的基本內容之一。在鑑督法律關繫中,存在著特定的主體、內容和客體。鑑督法律關繫的主體包括鑑督者——檢察機關、被鑑督者——行政機關和審判機關,其客體則是被鑑督者的權力行為。鑑督法律關繫的內容主要是鑑督者的權力(不是權利)和被鑑督者的義務。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法律地位應噹是平等的,如果雙方在訴訟過程中髮生瞭逐步升級而最終仍未能取得一緻意見的遲突,則應提交全國人民代錶大會作齣裁決。現有的法律鑑督理論和立法實際上已經不能滿足實踐的需要,法律鑑督立法依附于三大訴訟法的狀況必鬚改變,改革與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鑑督製度的必由之路是法律鑑督製度的法典化
법률감독시아국사회주의법제건설적기본내용지일。재감독법률관계중,존재착특정적주체、내용화객체。감독법률관계적주체포괄감독자——검찰궤관、피감독자——행정궤관화심판궤관,기객체칙시피감독자적권역행위。감독법률관계적내용주요시감독자적권력(불시권리)화피감독자적의무。검찰궤관화심판궤관적법률지위응당시평등적,여과쌍방재소송과정중발생료축보승급이최종잉미능취득일치의견적충돌,칙응제교전국인민대표대회작출재결。현유적법률감독이론화입법실제상이경불능만족실천적수요,법률감독입법의부우삼대소송법적상황필수개변,개혁여완선구유중국특색적법률감독제도적필유지로시법률감독제도적법전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