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화중사범대학학보:인문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4年
2期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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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 国法 民众组训 国民党 职业团体
黨規 國法 民衆組訓 國民黨 職業糰體
당규 국법 민음조훈 국민당 직업단체
1927年4月,国民党在由革命党一跃而为执政党,其民众运动方针也由"运动"转向"组训"。具体方案是在党内设立民众训练委员会,颁布系列党内规章及政府法令,构建起以职业和社会团体为中心的民众组训体系。党规直接体现国民党试图重构党民关系的政治意旨,政府将之以国家法律形式予以推进,此正为以党训政的既定路径。职业及社会团体的政治与专业职能制度边界虽由此大体确立,但党规与国法的表达重点仍存差异,党政之间组织及主义的传导存在落差。国民党虽试图通过社会部改隶、强化党部督导等办法来调适组训体系之内存矛盾,但效果并不理想。学界在以商会、农会、工会及自由职业者公会等团体为中心讨论国家-社会关系、党民关系时,需要关注到职业团体在组训体系中的制度与实情。
1927年4月,國民黨在由革命黨一躍而為執政黨,其民衆運動方針也由"運動"轉嚮"組訓"。具體方案是在黨內設立民衆訓練委員會,頒佈繫列黨內規章及政府法令,構建起以職業和社會糰體為中心的民衆組訓體繫。黨規直接體現國民黨試圖重構黨民關繫的政治意旨,政府將之以國傢法律形式予以推進,此正為以黨訓政的既定路徑。職業及社會糰體的政治與專業職能製度邊界雖由此大體確立,但黨規與國法的錶達重點仍存差異,黨政之間組織及主義的傳導存在落差。國民黨雖試圖通過社會部改隸、彊化黨部督導等辦法來調適組訓體繫之內存矛盾,但效果併不理想。學界在以商會、農會、工會及自由職業者公會等糰體為中心討論國傢-社會關繫、黨民關繫時,需要關註到職業糰體在組訓體繫中的製度與實情。
1927년4월,국민당재유혁명당일약이위집정당,기민음운동방침야유"운동"전향"조훈"。구체방안시재당내설립민음훈련위원회,반포계렬당내규장급정부법령,구건기이직업화사회단체위중심적민음조훈체계。당규직접체현국민당시도중구당민관계적정치의지,정부장지이국가법률형식여이추진,차정위이당훈정적기정로경。직업급사회단체적정치여전업직능제도변계수유차대체학립,단당규여국법적표체중점잉존차이,당정지간조직급주의적전도존재락차。국민당수시도통과사회부개대、강화당부독도등판법래조괄조훈체계지내존모순,단효과병불이상。학계재이상회、농회、공회급자유직업자공회등단체위중심토론국가-사회관계、당민관계시,수요관주도직업단체재조훈체계중적제도여실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