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호북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1974年
2期
118~133
,共null页
武汉师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
武漢師院中文繫古典文學教研組
무한사원중문계고전문학교연조
张居正 法制 明太祖 汉宣帝 法后王 法治 辛未 汉高祖 法先王 祖宗之法
張居正 法製 明太祖 漢宣帝 法後王 法治 辛未 漢高祖 法先王 祖宗之法
장거정 법제 명태조 한선제 법후왕 법치 신미 한고조 법선왕 조종지법
<正> 法不可以轻变也,亦不可以苟因也。苟因,则承敝袭舛,有颓靡不振之虞;此不事事之过也。轻变,则厌故喜新,有更张无序之患;此太多事之过也。二者,法之所禁也,而且犯之,又何暇责其能行法哉?去二者之过,而一求诸实,法斯行矣!
<正> 法不可以輕變也,亦不可以茍因也。茍因,則承敝襲舛,有頹靡不振之虞;此不事事之過也。輕變,則厭故喜新,有更張無序之患;此太多事之過也。二者,法之所禁也,而且犯之,又何暇責其能行法哉?去二者之過,而一求諸實,法斯行矣!
<정> 법불가이경변야,역불가이구인야。구인,칙승폐습천,유퇴미불진지우;차불사사지과야。경변,칙염고희신,유경장무서지환;차태다사지과야。이자,법지소금야,이차범지,우하가책기능행법재?거이자지과,이일구제실,법사행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