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
法學研究
법학연구
Cass Journal of Law
1960年
Z1期
48~50
,共null页
<正> 人民法院对已办结的民事案件进行回访工作,是审判工作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也是巩固和扩大办案效果、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方法。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工作新型作风的重要标志之一。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民事案件处理后进行登门访问,深入了解纠纷解决得是否彻底,并作必要的善后工作,以保证办案质量,这是人民司法工作早已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早在1934年陕甘宁边区工农政
<正> 人民法院對已辦結的民事案件進行迴訪工作,是審判工作進一步貫徹群衆路線的重要方麵,也是鞏固和擴大辦案效果、提高辦案質量的有效方法。它充分體現瞭人民法院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是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工作新型作風的重要標誌之一。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對民事案件處理後進行登門訪問,深入瞭解糾紛解決得是否徹底,併作必要的善後工作,以保證辦案質量,這是人民司法工作早已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早在1934年陝甘寧邊區工農政
<정> 인민법원대이판결적민사안건진행회방공작,시심판공작진일보관철군음로선적중요방면,야시공고화확대판안효과、제고판안질량적유효방법。타충분체현료인민법원대인민고도부책적정신,시아국사회주의사법공작신형작풍적중요표지지일。인민법원심판인원대민사안건처리후진행등문방문,심입료해규분해결득시부철저,병작필요적선후공작,이보증판안질량,저시인민사법공작조이행지유효적공작방법지일。조재1934년협감저변구공농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