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하문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Quarter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
1992年
1期
66~69
,共null页
保证人 债权人 双重担保 抵押物 抵押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责任 赔偿损失 担保制度 担保物权
保證人 債權人 雙重擔保 牴押物 牴押權人 主債務人 保證責任 賠償損失 擔保製度 擔保物權
보증인 채권인 쌍중담보 저압물 저압권인 주채무인 보증책임 배상손실 담보제도 담보물권
<正> 抵押与保证是民事担保制度的两种形式。抵押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履行债务的抵押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从抵押物的变卖价中优先得到受偿的一种制度。保证是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负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一种担保制度。关于抵押和保证,我国民法已有规定。但对同一债权可否既有抵押又有保证的双重担保,以及它们的关系如何,目前我国民事立法无明确的规定,国外法律也无直接的规定。笔者认为抵押和保证的双重担保在实践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对确保债务履行,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债务纠纷,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将起着
<正> 牴押與保證是民事擔保製度的兩種形式。牴押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履行債務的牴押物。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從牴押物的變賣價中優先得到受償的一種製度。保證是債的噹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對債務人履行債務負保證責任,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賠償損失的一種擔保製度。關于牴押和保證,我國民法已有規定。但對同一債權可否既有牴押又有保證的雙重擔保,以及它們的關繫如何,目前我國民事立法無明確的規定,國外法律也無直接的規定。筆者認為牴押和保證的雙重擔保在實踐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它對確保債務履行,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減少債務糾紛,促進商品經濟的髮展將起著
<정> 저압여보증시민사담보제도적량충형식。저압시유채무인혹제삼인제공일정적재산,작위담보리행채무적저압물。재채무인불리행채무시,채권인가이종저압물적변매개중우선득도수상적일충제도。보증시채적당사인이외적제삼인대채무인리행채무부보증책임,여과채무인불리행,유보증인대위리행혹자배상손실적일충담보제도。관우저압화보증,아국민법이유규정。단대동일채권가부기유저압우유보증적쌍중담보,이급타문적관계여하,목전아국민사입법무명학적규정,국외법률야무직접적규정。필자인위저압화보증적쌍중담보재실천중구유중대적현실의의,타대학보채무리행,유호채권인적이익,감소채무규분,촉진상품경제적발전장기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