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社会科学
青海社會科學
청해사회과학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1992年
3期
1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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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律师资格 律师法 首席检察官 律师制度 律师公会 地方法院 台湾与大陆 高等法院 律师惩戒委员会 暂行条例
取得律師資格 律師法 首席檢察官 律師製度 律師公會 地方法院 檯灣與大陸 高等法院 律師懲戒委員會 暫行條例
취득률사자격 률사법 수석검찰관 률사제도 률사공회 지방법원 태만여대륙 고등법원 률사징계위원회 잠행조례
<正> 近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影响下,大陆和台湾律师界人士的合作与交往不断加强。为了更好地增进对海峡两岸法律的了解,有效地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台湾和大陆律师制度作一比较研究,以促进两岸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 目前,台湾政府施行的是由1941年1月11日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其后经过多次修改的《律师法》,而大陆没有制定专门的律师法,施行的是1980年8月26日由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律师暂行条例》)现将它们的主要内容分析比较如下:
<正> 近年來,在“和平統一,一國兩製”方針政策影響下,大陸和檯灣律師界人士的閤作與交往不斷加彊。為瞭更好地增進對海峽兩岸法律的瞭解,有效地維護兩岸同胞的閤法權益,有必要對檯灣和大陸律師製度作一比較研究,以促進兩岸律師事業的蓬勃髮展。 目前,檯灣政府施行的是由1941年1月11日噹時的國民政府公佈,其後經過多次脩改的《律師法》,而大陸沒有製定專門的律師法,施行的是1980年8月26日由全國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律師暫行條例》)現將它們的主要內容分析比較如下:
<정> 근년래,재“화평통일,일국량제”방침정책영향하,대륙화태만률사계인사적합작여교왕불단가강。위료경호지증진대해협량안법률적료해,유효지유호량안동포적합법권익,유필요대태만화대륙률사제도작일비교연구,이촉진량안률사사업적봉발발전。 목전,태만정부시행적시유1941년1월11일당시적국민정부공포,기후경과다차수개적《률사법》,이대륙몰유제정전문적률사법,시행적시1980년8월26일유전국오계인대상위회제15차회의통과적《중화인민공화국률사잠행조례》(이하간칭《률사잠행조례》)현장타문적주요내용분석비교여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