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学
中外法學
중외법학
1983年
4期
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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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国 外交官 外交代表 联合王国 派遣国 保险义务 公约 特权 免除 豁免权
接受國 外交官 外交代錶 聯閤王國 派遣國 保險義務 公約 特權 免除 豁免權
접수국 외교관 외교대표 연합왕국 파견국 보험의무 공약 특권 면제 활면권
<正> 有五种授予外交代表的特权在维也纳公约中有明确规定——免纳捐税,免除关税和行李查验,免除社会保险义务,免除个人和公共服役,和免予适用接受国关于取得国籍的某些法律。自由
<正> 有五種授予外交代錶的特權在維也納公約中有明確規定——免納捐稅,免除關稅和行李查驗,免除社會保險義務,免除箇人和公共服役,和免予適用接受國關于取得國籍的某些法律。自由
<정> 유오충수여외교대표적특권재유야납공약중유명학규정——면납연세,면제관세화행리사험,면제사회보험의무,면제개인화공공복역,화면여괄용접수국관우취득국적적모사법률。자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