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中共四川省委省級機關黨校學報
중공사천성위성급궤관당교학보
1997年
1期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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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主体 经济立法 市场经济秩序 我国市场经济 公平竞争 建立和完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 社會主義法製建設 法律法規 資本主義市場經濟 市場主體 經濟立法 市場經濟秩序 我國市場經濟 公平競爭 建立和完善
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체제 사회주의법제건설 법율법규 자본주의시장경제 시장주체 경제입법 시장경제질서 아국시장경제 공평경쟁 건립화완선
<正> 我国八届人大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改善宏观调控,依法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转引自《法制日报》1993年2月16日第2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
<正> 我國八屆人大脩改後的憲法規定:“國傢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傢加彊經濟立法,改善宏觀調控,依法禁止任何組織、箇人擾亂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轉引自《法製日報》1993年2月16日第2版)《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榦問題的決定》中也明確指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和完善,必鬚有完備的法製來規範和
<정> 아국팔계인대수개후적헌법규정:“국가실행사회주의시장경제。국가가강경제입법,개선굉관조공,의법금지임하조직、개인우란사회주의경제질서。”(전인자《법제일보》1993년2월16일제2판)《중공중앙관우건립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체제약간문제적결정》중야명학지출:“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체제적건립화완선,필수유완비적법제래규범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