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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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Forum
1991年
4期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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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 经济合同仲裁 仲裁制度 仲裁机关 协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仲裁员 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自愿 法律制度
仲裁協議 經濟閤同仲裁 仲裁製度 仲裁機關 協議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仲裁員 雙方噹事人 噹事人自願 法律製度
중재협의 경제합동중재 중재제도 중재궤관 협의중재 중화인민공화국민사소송법 중재원 쌍방당사인 당사인자원 법률제도
<正> 全国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我国仲裁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对仲裁机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是:改革现行仲裁制度,全面实行协议仲裁。适值推行协议仲裁制度之际。本
<正> 全國七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我國仲裁工作作齣瞭新的規定,對仲裁機關提齣瞭更新更高的要求。這就是:改革現行仲裁製度,全麵實行協議仲裁。適值推行協議仲裁製度之際。本
<정> 전국칠계인대사차회의통과적《중화인민공화국민사소송법》。대아국중재공작작출료신적규정,대중재궤관제출료경신경고적요구。저취시:개혁현행중재제도,전면실행협의중재。괄치추행협의중재제도지제。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