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经济问题
林業經濟問題
임업경제문제
Problems of Forestry Economics
1988年
1期
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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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林业税收 税费负担 增长部分 管好用活 主管部门 资金效益 财政部 国务院 林业资金
所得稅 林業稅收 稅費負擔 增長部分 管好用活 主管部門 資金效益 財政部 國務院 林業資金
소득세 임업세수 세비부담 증장부분 관호용활 주관부문 자금효익 재정부 국무원 임업자금
<正>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即中发(1987)20号文件,对南方的林业税收、费用问题,有的作了明确规定,如森工企业上交所得税不超过1986年实际上交数,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林业部门用于造林、营林;上交的能源交通基金也以1986年实绩为基础,增收不多交,对其它林业税费负担问题,指定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下达执行。这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对扭转南方集体
<正> 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彊南方集體林區森林資源管理堅決製止亂砍濫伐的指示》,即中髮(1987)20號文件,對南方的林業稅收、費用問題,有的作瞭明確規定,如森工企業上交所得稅不超過1986年實際上交數,增長部分留給企業和噹地林業部門用于造林、營林;上交的能源交通基金也以1986年實績為基礎,增收不多交,對其它林業稅費負擔問題,指定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齣改進意見,下達執行。這是一箇重大的轉摺,對扭轉南方集體
<정> 당중앙、국무원《관우가강남방집체림구삼림자원관리견결제지란감람벌적지시》,즉중발(1987)20호문건,대남방적임업세수、비용문제,유적작료명학규정,여삼공기업상교소득세불초과1986년실제상교수,증장부분류급기업화당지임업부문용우조림、영림;상교적능원교통기금야이1986년실적위기출,증수불다교,대기타임업세비부담문제,지정유재정부회동유관부문연구제출개진의견,하체집행。저시일개중대적전절,대뉴전남방집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