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1988年
5期
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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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经济纠纷案件 审理民事案件 裁判 合法权益 诉讼权利 民诉法 审理案件
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 審判機關 經濟糾紛案件 審理民事案件 裁判 閤法權益 訴訟權利 民訴法 審理案件
민사소송 인민법원 심판궤관 경제규분안건 심리민사안건 재판 합법권익 소송권리 민소법 심리안건
<正>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条件下,诉讼内“着重调解”的原则已不适应这个客观形势,因此,对这一原则有重新认识、重新研究的必要。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时,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公正处理,使不法侵权方得到追究,旗帜鲜明地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调解只能作为审理案件的辅助手段,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而不应成为主要和必经程序。民诉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笔者认为,诉讼内“着重调解”的这一原则应改为着重裁判。
<正> 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日益髮展的條件下,訴訟內“著重調解”的原則已不適應這箇客觀形勢,因此,對這一原則有重新認識、重新研究的必要。人民法院是國傢的審判機關,在審理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時,必鬚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公正處理,使不法侵權方得到追究,旂幟鮮明地保護國傢、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閤法權益不受侵犯。調解隻能作為審理案件的輔助手段,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而不應成為主要和必經程序。民訴法(試行)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噹著重進行調解。筆者認為,訴訟內“著重調解”的這一原則應改為著重裁判。
<정> 재사회주의상품경제일익발전적조건하,소송내“착중조해”적원칙이불괄응저개객관형세,인차,대저일원칙유중신인식、중신연구적필요。인민법원시국가적심판궤관,재심리민사화경제규분안건시,필수사명사실、분청시비、명학책임、공정처리,사불법침권방득도추구,기치선명지보호국가、집체이익이급공민적합법권익불수침범。조해지능작위심리안건적보조수단,근거안건적구체정황의법진행,이불응성위주요화필경정서。민소법(시행)제륙조규정,인민법원심리민사안건,응당착중진행조해。필자인위,소송내“착중조해”적저일원칙응개위착중재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