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刊
蘭州學刊
란주학간
2013年
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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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社会救济事业 社会救济法 弱势群体
宋朝 社會救濟事業 社會救濟法 弱勢群體
송조 사회구제사업 사회구제법 약세군체
与宋朝发达的社会救济事业相一致,宋朝的社会救济法律同样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仅体系完备,明确规定了救济对象、救济机构、救济内容与程序、救济方法、救济的经费保障与救济管理规范,而且内容周详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比较机动灵活,能够适时调整.宋朝社会救济法之所以如此发达,是有多重原因促成的,其中儒家文化的熏染、经济发展的促进、维持社会控制的需要无疑是重要推动因素.
與宋朝髮達的社會救濟事業相一緻,宋朝的社會救濟法律同樣在中國法製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其不僅體繫完備,明確規定瞭救濟對象、救濟機構、救濟內容與程序、救濟方法、救濟的經費保障與救濟管理規範,而且內容週詳具體,有很彊的可操作性,同時還比較機動靈活,能夠適時調整.宋朝社會救濟法之所以如此髮達,是有多重原因促成的,其中儒傢文化的熏染、經濟髮展的促進、維持社會控製的需要無疑是重要推動因素.
여송조발체적사회구제사업상일치,송조적사회구제법률동양재중국법제사상점유중요지위.기불부체계완비,명학규정료구제대상、구제궤구、구제내용여정서、구제방법、구제적경비보장여구제관리규범,이차내용주상구체,유흔강적가조작성,동시환비교궤동령활,능구괄시조정.송조사회구제법지소이여차발체,시유다중원인촉성적,기중유가문화적훈염、경제발전적촉진、유지사회공제적수요무의시중요추동인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