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
社會科學研究
사회과학연구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2005年
6期
95~98
,共null页
航空旅客 人身损害 赔偿机制 责任限额 复审制度
航空旅客 人身損害 賠償機製 責任限額 複審製度
항공여객 인신손해 배상궤제 책임한액 복심제도
本文从法学和经济学交融的角度,慎重地提出了完善我国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构想.为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价值理念,提高我国航空承运人的竞争力,体现国民经济增长和人身权保护协调发展的趋势,顺应当代国际航空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应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至40万元人民币,并设立航空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复审制度.
本文從法學和經濟學交融的角度,慎重地提齣瞭完善我國航空旅客人身損害賠償機製的構想.為彰顯法律的公平與公正價值理唸,提高我國航空承運人的競爭力,體現國民經濟增長和人身權保護協調髮展的趨勢,順應噹代國際航空法髮展的潮流,我國應該提高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至40萬元人民幣,併設立航空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複審製度.
본문종법학화경제학교융적각도,신중지제출료완선아국항공여객인신손해배상궤제적구상.위창현법률적공평여공정개치이념,제고아국항공승운인적경쟁력,체현국민경제증장화인신권보호협조발전적추세,순응당대국제항공법발전적조류,아국응해제고국내항공운수승운인대매명여객적배상책임한액지40만원인민폐,병설립항공승운인배상책임한액복심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