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论
天府新論
천부신론
Tian Fu New Idea(Bimonthly)
2005年
B11期
1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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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 可撤销 《劳动法》 中国
勞動閤同 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 可撤銷 《勞動法》 中國
노동합동 법률효력 효력대정 가철소 《노동법》 중국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对己经成立的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评判。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睁效力没有进行统一规定,没有形成统一的、和谐的劳动合同效力体系。以部门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展开,参照经济合同的效力体系,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从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当然,由于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立法应当体现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因此,不能简单地参考经济合同理解劳动合同的效力规定。解决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制定独立、系统的劳动合同法。
勞動閤同的效力是對己經成立的勞動閤同的一種法律評判。我國《勞動法》對于勞動閤同睜效力沒有進行統一規定,沒有形成統一的、和諧的勞動閤同效力體繫。以部門法比較的研究方法展開,參照經濟閤同的效力體繫,對勞動閤同的效力也可以從有效、無效、效力待定、可撤銷四箇方麵進行探討。噹然,由于勞動法的社會法屬性,立法應噹體現對勞動者的傾嚮性保護,因此,不能簡單地參攷經濟閤同理解勞動閤同的效力規定。解決勞動閤同的效力問題,應噹製定獨立、繫統的勞動閤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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