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职业
教育與職業
교육여직업
Education and Vocation
2006年
18期
31~32
,共null页
高校 自治主体地位 中国 自治权力 学校管理 公务法律关系
高校 自治主體地位 中國 自治權力 學校管理 公務法律關繫
고교 자치주체지위 중국 자치권력 학교관리 공무법률관계
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在学校管理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学生、教师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就是一个鲜明的反映。这表明已有的国家相关法律中,高等院校的性质和定位已滞后于高教事业的发展形势。为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在法律中进一步明确高校的自治主体地位,明晰高校的自治权力,尊重高校的理想选择,对大学提高办学水平来说显得尤为迫切。
近年來,由于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飛速髮展,在學校管理中,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齣現,學生、教師與高等院校之間的糾紛呈上升趨勢就是一箇鮮明的反映。這錶明已有的國傢相關法律中,高等院校的性質和定位已滯後于高教事業的髮展形勢。為解決這些新齣現的問題,在法律中進一步明確高校的自治主體地位,明晰高校的自治權力,尊重高校的理想選擇,對大學提高辦學水平來說顯得尤為迫切。
근년래,유우아국고등교육사업적비속발전,재학교관리중,신정황、신문제불단출현,학생、교사여고등원교지간적규분정상승추세취시일개선명적반영。저표명이유적국가상관법률중,고등원교적성질화정위이체후우고교사업적발전형세。위해결저사신출현적문제,재법률중진일보명학고교적자치주체지위,명석고교적자치권력,존중고교적이상선택,대대학제고판학수평래설현득우위박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