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刊
理論學刊
이론학간
Theory Journal
2006年
8期
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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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市场均衡 法律法规 生产资料所有制
和諧社會 市場均衡 法律法規 生產資料所有製
화해사회 시장균형 법율법규 생산자료소유제
在市场均衡、法律法规健全的条件下,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以及由它决定的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能够同时实现和谐,从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和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和谐也是可以同时实现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市場均衡、法律法規健全的條件下,生產資料的所有製形式,以及由它決定的交換關繫和分配關繫能夠同時實現和諧,從而生產力和生產關繫的和諧,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和諧也是可以同時實現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其存在的閤理依據。加彊社會主義的法製建設,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재시장균형、법율법규건전적조건하,생산자료적소유제형식,이급유타결정적교환관계화분배관계능구동시실현화해,종이생산력화생산관계적화해,경제기출화상층건축적화해야시가이동시실현적。사회주의화해사회유기존재적합리의거。가강사회주의적법제건설,불단완선사회주의시장,유리우구건사회주의화해사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