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會科學
호북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08年
1期
1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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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法律性质 医疗社会保险
農村新型閤作醫療 法律性質 醫療社會保險
농촌신형합작의료 법률성질 의료사회보험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服务,以一般常见病结合大病进行统筹的医疗互助共济行为。新型合作医疗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有根本区别,适用对象具有普遍性,采用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筹资模式,其法律性质是一种医疗社会保险。
農村新型閤作醫療是農村居民自願參加,箇人、集體和政府等多方籌資,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上級醫療機構提供轉診服務,以一般常見病結閤大病進行統籌的醫療互助共濟行為。新型閤作醫療與舊的農村閤作醫療有根本區彆,適用對象具有普遍性,採用箇人、集體和國傢共同籌資模式,其法律性質是一種醫療社會保險。
농촌신형합작의료시농촌거민자원삼가,개인、집체화정부등다방주자,현、향、촌삼급의료궤구제공기본의료복무、상급의료궤구제공전진복무,이일반상견병결합대병진행통주적의료호조공제행위。신형합작의료여구적농촌합작의료유근본구별,괄용대상구유보편성,채용개인、집체화국가공동주자모식,기법률성질시일충의료사회보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