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程教育
中國遠程教育
중국원정교육
Distance Education in China
2008年
19期
28~31
,共null页
网络远程教育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 歧视 受教育权
網絡遠程教育 閤理使用 法定許可 歧視 受教育權
망락원정교육 합리사용 법정허가 기시 수교육권
当前,我国著作权法对课堂教育适用合理使用制度,对网络远程教育适用法定许可制度,这是一种“扶强抑弱”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不能以对远程教育的歧视为代价,数字化作品易遭侵权的事实不能成为忽视远程教育公益性特征而对其适用法定许可的正当理由。中国应当借鉴美国《TEACH法案》,重构网络远程教育下的合理使用制度,实现公民受教育权与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利益平衡。
噹前,我國著作權法對課堂教育適用閤理使用製度,對網絡遠程教育適用法定許可製度,這是一種“扶彊抑弱”的歧視性製度安排。對著作權人的保護不能以對遠程教育的歧視為代價,數字化作品易遭侵權的事實不能成為忽視遠程教育公益性特徵而對其適用法定許可的正噹理由。中國應噹藉鑒美國《TEACH法案》,重構網絡遠程教育下的閤理使用製度,實現公民受教育權與著作權在網絡環境下的利益平衡。
당전,아국저작권법대과당교육괄용합리사용제도,대망락원정교육괄용법정허가제도,저시일충“부강억약”적기시성제도안배。대저작권인적보호불능이대원정교육적기시위대개,수자화작품역조침권적사실불능성위홀시원정교육공익성특정이대기괄용법정허가적정당이유。중국응당차감미국《TEACH법안》,중구망락원정교육하적합리사용제도,실현공민수교육권여저작권재망락배경하적이익평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