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学术
東南學術
동남학술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2009年
1期
15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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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代 法学 生态人模式
環境時代 法學 生態人模式
배경시대 법학 생태인모식
法律以人的行为作为基本调整对象,因此法律必须首先对现实中的人进行多方位解读,对其行为的动机加以解释,以便对其行为作出预测和引导。建构一个合理的“人的模式”实质上是创造了一种分析和预测人的行为的有力工具。因此法学“人的模式”便成为理论架构和制度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预设。本文以法学基础理论为支撑,论证了传统法学“人的模式”在环境时代的滞后性以及“生态人”模式对于法学发展的方法论意义。
法律以人的行為作為基本調整對象,因此法律必鬚首先對現實中的人進行多方位解讀,對其行為的動機加以解釋,以便對其行為作齣預測和引導。建構一箇閤理的“人的模式”實質上是創造瞭一種分析和預測人的行為的有力工具。因此法學“人的模式”便成為理論架構和製度設計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預設。本文以法學基礎理論為支撐,論證瞭傳統法學“人的模式”在環境時代的滯後性以及“生態人”模式對于法學髮展的方法論意義。
법률이인적행위작위기본조정대상,인차법률필수수선대현실중적인진행다방위해독,대기행위적동궤가이해석,이편대기행위작출예측화인도。건구일개합리적“인적모식”실질상시창조료일충분석화예측인적행위적유력공구。인차법학“인적모식”편성위이론가구화제도설계중불가혹결적기본예설。본문이법학기출이론위지탱,론증료전통법학“인적모식”재배경시대적체후성이급“생태인”모식대우법학발전적방법론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