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论丛
東嶽論叢
동악론총
DongYue Tribune
2009年
2期
1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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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意大利 通商条约 关税自主
中國 意大利 通商條約 關稅自主
중국 의대리 통상조약 관세자주
中意两国于1866年签订了第一个《通商条约》,为以后两国通商贸易奠定了基础,中意两国具有近代意义的外交往来亦由此开始。辛丑条约签订后,针对关税自主、平等贸易等问题,晚清政府、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同意大利进行了长期谈判,最终于1928年同意大利签订了中意《友好通商条约》,有条件地解决了关税自主、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等问题。1949年,南京政府在行将覆灭时同意大利签订了《友好条约》,肯定了中意两国平等互利的外交关系。这些商约的签订及谈判对于推动中意两国经济交流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意兩國于1866年籤訂瞭第一箇《通商條約》,為以後兩國通商貿易奠定瞭基礎,中意兩國具有近代意義的外交往來亦由此開始。辛醜條約籤訂後,針對關稅自主、平等貿易等問題,晚清政府、北京政府、南京國民政府同意大利進行瞭長期談判,最終于1928年同意大利籤訂瞭中意《友好通商條約》,有條件地解決瞭關稅自主、領事裁判權、最惠國待遇等問題。1949年,南京政府在行將覆滅時同意大利籤訂瞭《友好條約》,肯定瞭中意兩國平等互利的外交關繫。這些商約的籤訂及談判對于推動中意兩國經濟交流與髮展起到瞭重要作用。
중의량국우1866년첨정료제일개《통상조약》,위이후량국통상무역전정료기출,중의량국구유근대의의적외교왕래역유차개시。신축조약첨정후,침대관세자주、평등무역등문제,만청정부、북경정부、남경국민정부동의대리진행료장기담판,최종우1928년동의대리첨정료중의《우호통상조약》,유조건지해결료관세자주、영사재판권、최혜국대우등문제。1949년,남경정부재행장복멸시동의대리첨정료《우호조약》,긍정료중의량국평등호리적외교관계。저사상약적첨정급담판대우추동중의량국경제교류여발전기도료중요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