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
湖南社會科學
호남사회과학
Hunan Social Sciences
2009年
3期
194~196
,共null页
民主党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用
民主黨派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作用
민주당파 사회주의화해사회 작용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民主党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桥梁作用、协调作用、监督作用和创造作用。
鬍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彊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首次完整提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概唸。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馬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民主黨派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體,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應積極髮揮參政議政作用、橋樑作用、協調作用、鑑督作用和創造作用。
호금도총서기재당적십륙계사중전회통과적《중공중앙관우가강당적집정능력건설적결정》중,수차완정제출“구건사회주의화해사회”적개념。구건사회주의화해사회시마극사주의중국화적최신이론성과。민주당파작위구건사회주의화해사회적주체,재구건사회주의화해사회중,응적겁발휘삼정의정작용、교량작용、협조작용、감독작용화창조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