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科学
廣東社會科學
엄동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2009年
4期
19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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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债权人 民事责任
股東 債權人 民事責任
고동 채권인 민사책임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的完整体系由以下三个部分有机地组成:第一,恪守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不直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第二,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当股东同时又是公司债权人时,在公司破产或重整的场合,应当视股东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平的原则,决定股东相对于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受偿顺序。该责任体系应当平衡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公司制度的公平、正义之价值目标。
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民事責任的完整體繫由以下三箇部分有機地組成:第一,恪守股東有限責任原則,一般情況下股東不直接對公司的債務負責;第二,股東在特定情形下必鬚對公司債權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第三,噹股東同時又是公司債權人時,在公司破產或重整的場閤,應噹視股東的行為是否符閤公平的原則,決定股東相對于公司其他債權人的受償順序。該責任體繫應噹平衡股東和公司債權人之間的利益關繫,維護公司製度的公平、正義之價值目標。
고동대공사채권인적민사책임적완정체계유이하삼개부분유궤지조성:제일,각수고동유한책임원칙,일반정황하고동불직접대공사적채무부책;제이,고동재특정정형하필수대공사채권인직접승담민사책임;제삼,당고동동시우시공사채권인시,재공사파산혹중정적장합,응당시고동적행위시부부합공평적원칙,결정고동상대우공사기타채권인적수상순서。해책임체계응당평형고동화공사채권인지간적이익관계,유호공사제도적공평、정의지개치목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