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화남사범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9年
4期
21~25
,共null页
民间商会 社会治理 银商之争
民間商會 社會治理 銀商之爭
민간상회 사회치리 은상지쟁
深圳“银商之争”的经验表明,在我国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特区,民间商会组织已可以通过协商、谈判、游说、监督等理性化、程序化的活动,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普通公民之间充任桥梁与纽带,起到缓冲、减压的作用,有效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并逐渐成为地方治理中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方力量。
深圳“銀商之爭”的經驗錶明,在我國市場經濟較為髮達的深圳特區,民間商會組織已可以通過協商、談判、遊說、鑑督等理性化、程序化的活動,在政府與市場、政府與普通公民之間充任橋樑與紐帶,起到緩遲、減壓的作用,有效地髮揮其社會治理功能併逐漸成為地方治理中與政府、企業併列的第三方力量。
심수“은상지쟁”적경험표명,재아국시장경제교위발체적심수특구,민간상회조직이가이통과협상、담판、유설、감독등이성화、정서화적활동,재정부여시장、정부여보통공민지간충임교량여뉴대,기도완충、감압적작용,유효지발휘기사회치리공능병축점성위지방치리중여정부、기업병렬적제삼방역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