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论与实践
金融理論與實踐
금융이론여실천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2009年
10期
96~98
,共null页
洗钱罪 法律适用 牵连犯 数罪并罚
洗錢罪 法律適用 牽連犯 數罪併罰
세전죄 법률괄용 견련범 수죄병벌
目前对“罪数形态”相关理论概念存在着误解。在洗钱罪与其上游犯罪的关系问题上。“牵连犯”理论较之“吸收犯”理论更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意义,其能够确立上游犯罪本犯自行洗钱行为的独立性,能够扩大《刑法》第191条的适用范围,对洗钱罪单独定罪。在处罚原则上用“数罪并罚原则”取代“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满足于中国反洗钱法律实践的要求。
目前對“罪數形態”相關理論概唸存在著誤解。在洗錢罪與其上遊犯罪的關繫問題上。“牽連犯”理論較之“吸收犯”理論更具有閤理性和現實意義,其能夠確立上遊犯罪本犯自行洗錢行為的獨立性,能夠擴大《刑法》第191條的適用範圍,對洗錢罪單獨定罪。在處罰原則上用“數罪併罰原則”取代“從一重罪處斷原則”,以滿足于中國反洗錢法律實踐的要求。
목전대“죄수형태”상관이론개념존재착오해。재세전죄여기상유범죄적관계문제상。“견련범”이론교지“흡수범”이론경구유합이성화현실의의,기능구학립상유범죄본범자행세전행위적독립성,능구확대《형법》제191조적괄용범위,대세전죄단독정죄。재처벌원칙상용“수죄병벌원칙”취대“종일중죄처단원칙”,이만족우중국반세전법률실천적요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