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知識產權
지식산권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10年
1期
47~51
,共null页
地理标志 WTO 扩大保护 多边注册
地理標誌 WTO 擴大保護 多邊註冊
지리표지 WTO 확대보호 다변주책
目前地理标志在我国的使用实际效果有限,政府对地理标志使用的推广起着主导性作用,结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市场的现状来看,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各有利弊。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应当坚持主权原则,在地理标志扩大保护的前提下支持多边注册体系谈判,并注意保持我国与外国权利义务的对等。为了配合我国参与相关地理标志谈判,应完善地理标志国内保护。
目前地理標誌在我國的使用實際效果有限,政府對地理標誌使用的推廣起著主導性作用,結閤我國國情和國際市場的現狀來看,地理標誌商標保護和專門立法保護模式各有利弊。我國參加WTO地理標誌談判應噹堅持主權原則,在地理標誌擴大保護的前提下支持多邊註冊體繫談判,併註意保持我國與外國權利義務的對等。為瞭配閤我國參與相關地理標誌談判,應完善地理標誌國內保護。
목전지리표지재아국적사용실제효과유한,정부대지리표지사용적추엄기착주도성작용,결합아국국정화국제시장적현상래간,지리표지상표보호화전문입법보호모식각유리폐。아국삼가WTO지리표지담판응당견지주권원칙,재지리표지확대보호적전제하지지다변주책체계담판,병주의보지아국여외국권리의무적대등。위료배합아국삼여상관지리표지담판,응완선지리표지국내보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