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月刊
理論月刊
이론월간
Theory Monthly
2010年
2期
12~15
,共null页
政治合法性 邓小平 中国共产党
政治閤法性 鄧小平 中國共產黨
정치합법성 산소평 중국공산당
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因为拥有意识形态合法性、个人魅力合法性以及显而易见的绩效合法性,能够在与国民党的抗争中取得胜利,进而在建国初期的政治经济建设中实现社会的广泛动员。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政治上“左”的错误不断升级。导致在一定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出现了某种缺失。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了重塑政治合法性的努力:在工作重心上果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先前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经济发展为依托建立绩效合法性;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以1982年宪法修订为标志,为中国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法理型的政治合法性同绩效合法性相得益彰。可以说,邓小平直接推动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建设。
中國共產黨在歷史上因為擁有意識形態閤法性、箇人魅力閤法性以及顯而易見的績效閤法性,能夠在與國民黨的抗爭中取得勝利,進而在建國初期的政治經濟建設中實現社會的廣汎動員。上世紀六十年代中期以後。由于政治上“左”的錯誤不斷升級。導緻在一定歷史階段中國共產黨的閤法性齣現瞭某種缺失。以鄧小平為代錶的第二代領導集體開始瞭重塑政治閤法性的努力:在工作重心上果斷“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取代先前的“以階級鬥爭為綱”。以經濟髮展為依託建立績效閤法性;大力加彊民主法製建設,以1982年憲法脩訂為標誌,為中國法製體繫的逐步完善奠定瞭堅實的基礎,使得法理型的政治閤法性同績效閤法性相得益彰。可以說,鄧小平直接推動瞭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的閤法性建設。
중국공산당재역사상인위옹유의식형태합법성、개인매력합법성이급현이역견적적효합법성,능구재여국민당적항쟁중취득성리,진이재건국초기적정치경제건설중실현사회적엄범동원。상세기륙십년대중기이후。유우정치상“좌”적착오불단승급。도치재일정역사계단중국공산당적합법성출현료모충결실。이산소평위대표적제이대령도집체개시료중소정치합법성적노력:재공작중심상과단“이경제건설위중심”취대선전적“이계급두쟁위강”。이경제발전위의탁건립적효합법성;대력가강민주법제건설,이1982년헌법수정위표지,위중국법제체계적축보완선전정료견실적기출,사득법리형적정치합법성동적효합법성상득익창。가이설,산소평직접추동료신시기중국공산당적합법성건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