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
中國書法
중국서법
2010年
2期
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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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自然” 《老子》 “地” “天” “道” 文学化 “朴”
“道法自然” “自然” 《老子》 “地” “天” “道” 文學化 “樸”
“도법자연” “자연” 《노자》 “지” “천” “도” 문학화 “박”
“自然”见于《老子》凡五(十七、二十三,二十五、五十、六十四诸章),而以二十五章“道法自然”为论最高,盖“人”、“地”、“天”、“道”皆为趋至极境之进阶。老氏形上为学,而庄周多有文学化的表述,其与“自然”相同之比况有“朴”(未遭斧斤之原木),“素”(未染之帛)、“木鸡”、“天籁”、婴儿。
“自然”見于《老子》凡五(十七、二十三,二十五、五十、六十四諸章),而以二十五章“道法自然”為論最高,蓋“人”、“地”、“天”、“道”皆為趨至極境之進階。老氏形上為學,而莊週多有文學化的錶述,其與“自然”相同之比況有“樸”(未遭斧斤之原木),“素”(未染之帛)、“木鷄”、“天籟”、嬰兒。
“자연”견우《노자》범오(십칠、이십삼,이십오、오십、륙십사제장),이이이십오장“도법자연”위론최고,개“인”、“지”、“천”、“도”개위추지겁경지진계。로씨형상위학,이장주다유문학화적표술,기여“자연”상동지비황유“박”(미조부근지원목),“소”(미염지백)、“목계”、“천뢰”、영인。